申請時程
若需要封街拍攝,請在 25 個工作天前向本會提出申請;若是申請其他個別場地,請於至少 7個工作天前提出申請。
如何申請公有場地拍攝許可
• 開始申請:
如果您的拍攝團隊有意在臺北市市有場館拍攝作品,請從本網站首頁右上角的快捷服務區下載拍攝申請表與台北市電影委員會協助影視攝製公約,填寫完成後,連同重要的附件包括劇本、企劃案等,用 E-mail 、快遞或傳真把申請表送到我們手上。填寫申請表或附件上若有不清楚的地方,本會的服務人員會提供協助。
• 處理:
我們將代您處理與個別場地主管機關溝通交涉的事宜,不同的申請事項牽涉到不同的考量與處理流程,請與本會服務人員保持聯絡,得知最新之處理進度。
• 簽署申請表與場地合約:
當申請表格蓋上場地主管機關與電影委員會的戳章,您的申請便獲得通過。在該場地拍攝前,本會將建議您簽署「場地使用保證書」 ( 範本 ) ,請您交予場地主管機關,並提供副本予電影委員會。本會也建議您投保第三意外責任險,確保場地使用時之第三人身與財產安全。
• 完成拍攝:
拍攝過程中遇到任何問題,除與場地主管機關直接溝通外,若有需要之處亦請洽詢本會。拍攝完成後,也希望您能回饋寶貴的意見,做為我們改進服務的依據!
申請私人場地
臺北市電影委員會以受理申請市有場地為主要業務範圍,無法保證在申請其他場地時提供同等之服務,但必要時亦會盡力提供協助。